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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子辛子,阿父阿母会好起来吗?”
正在扒饭的辛筝扭头看了眼凑到自己身边的小屁孩,因为天热,小屁孩身上只穿了一条犊鼻裤,这条犊鼻裤还是她让人发的。
封城之后,城里所有人的生活她也不免要管起来。
贵族孩子打出生起就有专门的小衣服,反正不穿衣服在贵族中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事,哪怕是小孩也得穿衣服。
氓庶与贵族不太一样,小孩子七八岁之前都是不穿衣服的,七八岁后倒是穿衣服了,但一个家庭肯定不止一个孩子,但衣服却只一两件,因而谁有事需要出门就谁穿衣服,不出门就不穿。
哪怕是有衣服穿的,往往是一件衣服穿一辈子,再传子传孙,更有甚者,穿树皮。
这还不是最不知羞的,最不知羞的是奴隶,除了贵族的家庭奴隶,奴隶都是不穿衣服的,贵族给家庭奴隶穿衣服是觉得伤眼,但不在自己眼前出现的奴隶穿不穿就没有意义了。
反正辛筝曾经见过贵族庄园里,成百上千的奴隶共耕,没一个穿衣服的。
布就是钱,一个奴隶一身衣服多糟蹋钱?
辛筝对这些有所了解,但彼此都没关系,她也就没理会过。
氓庶孩子穿不起衣服,她提供更多的工作和赚钱机会,赚到钱了,你想买就买,不想买就让孩子继续光着呗。
至于奴隶。
什么时候成了人,自然就可以享氓庶的待遇了,但别指望她为废奴流血,废奴需要流的每一滴血都必须奴隶自己流。
没有关系时,她非常冷淡的旁观着,但当郊邑所有人都不得不由她管起生活后
强迫症是病,得治。
奈何没得治。
这个孩子身上的衣服便是她发的,在花钱与强迫自己欣赏各种裸体之间,辛筝选择前者,给所有人没衣服穿的人发两条布,至少遮一下□□。
反正她现在不差这点布,虽然对王的忠心很值得商榷,但辛筝还是一个很合格的臣子。
在我还没明着捅你刀子之前,我会非常尽心尽力的维护你的名声。
在郊邑所为,她是以王的名义做的,征了城中所有的物资,不论粮食还是布匹,不白拿,辛筝非常有节操的打了欠条——以王的名义打的。
本来准备让王还的,不过在之前的贵族逃跑之事后便自己还上了。
无主之物都是公家的,既然手头有钱了,就没必要拖着欠钱不还了,毕竟,王大概率不会认这欠条。
这世道,上位者愿意征用下位者的东西是下位者的荣幸,已经给了你荣幸,你怎还能不知羞耻的索要更多?
当然,这个下位者仅限于氓庶奴隶,若是贵族,大家都是一个阶层的,把人得罪了,回头会找你麻烦的。
虽然从衣服那没有任何花色的样式上看出是自己发的,但辛筝并不认识这小孩。
“你父母怎么了?”
小孩指了指旁边隔离区的鹿砦。“他们被带进去治病了。”
辛筝下意识思考了下这小孩的父母要是都死了,这小孩在郊邑解封后能活多久,答案是若没被人拐走卖为奴隶,活不过三天。
“阿父阿母会好起来吗?”小孩眼巴巴的充满期待的看着辛筝。
辛筝咽下嘴里的饭食,冷漠回答:“我不知道。”
“您不是辛子吗?”
“我是辛子,但我不是医者,治病救人我不会。”辛筝答道,杀人她倒是很擅长。
小孩被这个答案给弄懵了,辛子不是医者吗?
辛筝看着小孩焉巴巴的模样,犹豫了下,补充了句:“不过你的父母现在肯定还有希望。”
小孩疑惑的看着辛筝。“希望?”
辛筝指了指自己。“我是辛国的国君,我的命很珍贵,以后要回去继承社稷的,如果郊邑没希望了,我一定会跑,但现在我还在这,说明你父母还有希望。”
话太长,内容太丰富,小孩不能完全理解,但辛筝还在郊邑就还有希望这点是听出来了,立刻就开心的笑了,从自己手上捧着的专用碗里翻出了自己之前藏着的指甲盖大小的肉块想给辛筝。“辛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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