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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弓与刀(第1页)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进院子中的时候,束观从床上坐了起来。

其实他一夜未睡。

这一个晚上,桃源村应该很多人都没有入眠。

宁静了两百多年的小山村,因为外人的到来,原先的生活必将被彻底改变。

事实上,这种改变已经发生了,以一种残忍而血腥的方式。

束观沉默地在床上坐了一会,确定了一下自己准备要做的那些事情。

事情是在看到倒在血泊中的张叔张婶时,束观就已经决定要做的,现在只不过是坚定了一下自己的决定而已。

毕竟他的前世,只不过是一个都市小白领,某些事情别说做,就是连想都没有想过。

所以这一夜,他不停地在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

我要给张叔张婶报仇。

这个念头在脑中越来越坚定。

这件事情不是为了张丫蛋做的,也是为自己做的。

他刚刚被老瘸子捡回村子里的那两年,村子里的人都很是害怕嫌弃他,老瘸子抱着他在村中蹭奶,很多人都不愿意,张婶是少数没有嫌弃的人,那时候丫蛋也刚好出生没多久,所以有时候还主动会让老瘸子把束观送过去,喂丫蛋的时候也准备给束观喂一顿。

这些事情束观记得很清楚。

他是张婶喂大的,这个仇不能不报!

然后束观站了起来,走到墙边,从墙上取下一张挂着的弓。

那是一张牛角巨弓。

弓长足有两米,立起来的时候,比现在的束观还要高,弓身有如一道弯月,线条充满了美感。

这张弓,是老瘸子亲手制成,送给束观的十五岁生日礼物。

为了制作这张弓,老瘸子足足用了十个月的时间,光是为了挑做弓胎的才料,老瘸子就用了个把月的时间,跑遍了村子周围的山林,最终挑到了一棵近百年的老竹。

然后是勒旺把,插梢子,揉弓弦,沾牛角,每一道工序,老瘸子都是精益求精,当这张牛角弓制作出来的时候,老瘸子满足地叹了口气,说了一句话。

“我这辈子,再也做不出这么好的一张弓了。”

束观取下牛角弓,背在了身上,接着又取下边上的箭囊。

箭囊中有二十支箭,当初老瘸子和弓一起做好的,箭身取自弓胎的同一根百年老竹,箭头用生铁打造,老瘸子的巧手打造出来的都是三棱箭头,三条棱线直顺光滑的没有半点瑕疵,在尽头处收束成尖锐至极的箭尖。

说实话,小时候老瘸子送给束观当生日礼物的那些木马风筝,束观从来都不喜欢,毕竟他不是真正的小孩。

但老瘸子送给他的这张弓,束观却很喜欢。

只要是男人,就没有不喜欢这些东西的。

束观刚拿到这张弓的时候,立刻兴冲冲地跑到山上,找到了一头四百来斤重,皮糙肉厚的野猪,一箭将那头野猪射了个对穿,把当时的束观吓得呆立了半天。

因为野猪的皮,特别是那种只要上了三百斤以上,说明活了至少二十年以上的野猪的皮,是一种非常坚韧的东西。

主要是生活在山林中的野猪,经常会在树木上蹭痒,将树木分泌的树脂松油蹭的满身都是,常年累月下来,就在身上结成了一副盔甲般的油脂层,别说普通的弓箭根本射不穿,就算是现在火力轻点的手枪之类的武器,都很难打穿。

所以说,老瘸子制出来的这把弓,真的很可怕,甚至有些不合常理。

当然,老区瘸子经常会干出一些不合常理的事情。

背好弓,负好箭,接着束观走回床边,打开床边的柜子,从柜子中取出了一柄刀。

一柄长约半尺的牛耳尖刀。

牛耳尖刀当然不是牛耳做的刀,而是因为它的形状像翘起的牛耳朵,所以被称为牛耳尖刀,不过这柄刀的刀鞘,是用牛皮缝制的。

束观将刀从刀鞘中抽了出来,黑色的刀身看去有些黯淡,就算是窗外的阳光射进来落在刀身之上,也没有任何反光。

束观的手指在刀身上轻轻划过,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刀刃,因为只要他知道,这柄牛耳尖刀的刀刃有多么锋利。

如果说那张巨弓能一箭射穿三百斤以上野猪的皮,那么这柄牛耳尖刀只要轻轻一挥,同样能划开野猪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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