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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露出马脚(第1页)

那种贪杯的表情抑制不住的流露了出来。他倒了一大碗酒,我估计没有八两也有半斤。他问我喝不喝。我摇了摇头,他开始自斟自饮。边喝边说:“你爸爸也能喝二两,等你爸爸回家路过学校时,我要和他痛饮三杯。我酒菜都准备好了。”我闷头吃饭,也不答话。吃完了还要赶路呢。

他喝了大半碗开始活多了起来,无非是吹捧我爸有本事,能干,对人和蔼可亲,认识的领导干部多等等。说着说着舌头就开始转不圆了。他又倒了半碗酒,一仰脖子,咕噜一下全灌下去了。对我喊着说道:“月明,你爸——爸,是,是个好,好人呀!我就就愿意跟他在,在在在一起工作。不不,不知道他那里还,还缺人吗?”

他的马脚终于露出来了。今天对我这么热情,原来是想让我爸把他调到镇小去呀。酒后吐真言。他这顿饭算是白请了。瞎子点灯白费蜡。“我爸从来不跟我谈这些事,我不知道缺不缺人。”我回答道。我心想。退一万步讲即使有人听我说话。也不会帮这种没德性人的忙。

“那你知知,知道他哪天回,回家?”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他还要处理一些事,过几天才能回来,具体哪天我也不知道啊!”我看他已经醉了,想办法马上逃跑。谁知道后面还要发生什么难堪的事呢。他见我站起来准备走。摇摇晃晃地抓住我的胳膊。

结结巴巴地继续说“哦,对对,对!你说过了,你看我这记,记性。一会儿就就忘忘了。”他口水喷在我脸上,一股酒臭味差点让我吐了出来。我挣脱他的手,去拿行李。

“今年我值值校。我天天,天在这儿守着,一一,一定要把他等等到起。我有好多话话,话,话想要跟他说说呢!”我趁他不注意,一下就溜了出来。三步并着两步跑,直到上了桥面,紧张的情绪才稍稍缓解下来。

我回忆他今天说的许多话意思。是埋怨我爸把邱老师,王老师,马老师都调到镇小学去了,他自认为比他们有经验,有水平。是我爸瞧不起他。没有公平办事。

我到桥上后还听见他在后面嚷嚷:凭什么调调他她们去,凭什么不不不调我去。我要到上上上级去告告状,找回公道。我去……去呀!后面就没声音了。估计他已酒精虫上脑,醉得躺在路边了。

说起来他在教语文方面还算过得去。但德行方面就差远了。人家邱老师在体育方面是专科学业毕业的。在管理学校后勤方面是既热心又负责任。是一把好手。对人特别诚恳。他能与邱老师相比吗!人家王老师虽然资历浅。除了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外。经常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些文章。有时还被请到文教局教材编写组去整理资料。算得上是个才子了。这方面你朱老师能比吗。马钧钧的妈妈,马老师最擅长做女老师,女同学的思想工作。她当学生辅导员一般老师还真比不上。你朱老师有这方面能耐吗?

我不知道我爸在选调老师时,是个什么情况。正如欧老师说的:“选拔有一技之长,出类拔萃的人才”是他的初心。绝对没有任何私下交易。仗势欺人的事情发生。朱老师牢骚满腹,一副大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架势。其实是他没有自知之明举动。只有自我陶醉,自我欣赏的错觉。我倒是很欣赏爸爸办事标准。

由此可见,一个人在失去自知之明后的不理智,是多么可笑,可怕和可悲呀!

我过完石板桥回头看,好像他在拜步梯上趴着。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继续走我的路。一鼓劲爬到了一碗水才坐下来歇口气。

黄角树茂密的树叶挡住了拜步梯上半段,看不见朱老师是否还趴在那儿。

我看见阳光下泛白的石板桥,自然而然地想起了转学时,我与莎莎拿着红领巾,打着手语进行了长时间的空中告别,交流。至今难以忘怀。她说话总是嗲嗲的。不是装的。既有天真的童音,又有磁性那种亲昵音。还有女娃子娇嫩调皮可笑小傻样。怪讨人喜欢那种童真。我喜欢她是喜欢马钧钧那样的喜欢,是小朋友们过家家的那种喜欢。是没有杂念两小无猜的那种喜欢。我们几个在一起玩,可以忘记吃饭,忘记拉屎拉尿有男女区别,忘记男女有禁忌之分,忘记一切,只要合得来,能玩在一起,其他都不会去考虑。她完全是一种童真可爱的小女生样。

到了中学,她青春少女般的清纯里好像多了一些羞涩隐喻的情愫,看我时总是侧目顾盼,不敢直视。说话时有点欲言又止,不及过去那样坦然奔放。

在县一中见面时她已是出落成芬芳高洁的一朵百合花了。已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她看我时脸上带有知性的沉稳,不时泛出异性的红晕,杏仁一样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期盼。她心中像有一团烈火无处发泄,她有千言万语欲向我表达。总想找机会与我独处。她差点与我拥抱,是我挡住了她感情激流的奔放势头。她一如既往的给我关爱。处心积虑的从物质上给予帮助。在即将离开县城时,她要求我在县城多住一天,陪她逛街,吃吃小吃。她想给我买一些礼物。我说马上要转学过来了,这些留着以后慢慢享受吧。她满怀希望我能快点转学到县一中。在转学失败后不知她是怎样的焦急,苦闷和失望。我隐隐感到她对我好像是寄托了所有的思想感情。也许是终身感情!这时的她恰似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花。既有花的美丽鲜艳造型,又有花香的芬芳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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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已将名落深山,做一个任何人都瞧不起的农民。与莎莎相比,我们之间的差距像凤凰与丑鸭一样不能比。可能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面了。即使见面我想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握手。最多也就是痛哭一场而分手。扭头挥手说再见。谁也改变不了现实给我们之间筑成的鸿沟。莎莎!哥对不起你了,辜负你对我的期望,请你原谅我,我们之间是有缘无份。为了你的幸福,为了不让你为难,为了真诚的喜欢。我必须疏远你。离开你。放弃一切不合实际的幻想。不再去招惹她本来就不平静的心态。所以最后去县城见面的机会,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再三犹豫,终于下定决心我放手了。放弃等于放飞。让她自由的高翔在人生前进的路上,享受她应有的幸福吧!这也是一种真挚和奉献的爱!

我擦干了眼泪,整理好心情,告白了过去,捧起“一碗水”的琼浆玉液,直到见底了才开始踏向新的路程。

今天太阳很毒,没爬几步汗水开始往下流,背上的背包象一团火一样灼得后背发烫。额头的汗水像雨点一样吧嗒吧嗒掉在石梯板上。头有点发蒙,仿佛缺氧要晕厥样。在昏昏沉沉中爬行,一不小心就会摔一下,如果滚下几十丈高的陡坡深渊,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亲人和朋友了。隐约的意识突然清醒了。第一次与梁表叔见面时,他那汗水像筛子一样往下洒,他长年累月地用生命和毅力与山奋力拼搏,最终战胜了山的阻挡!想起他的顽强精神,我不应该倒下!应该像保尔那样顽强的与敌人,自然,疾病斗争。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能倒下。我必须坚强起来!人们常说,心静自然凉。经过一番挣扎,终于爬到了与梁表叔一起休息的平地,在一棵桐树阴凉下,头枕着背包,眼看着炽热的天空,迷迷糊糊地犯起了困来。

“莎莎,你怎么知道我要喝水呀!”

“月明哥,我知道你今天要回乡下务农了,特地来送你的呀!”

“你怎么知道我渴呢?”

“红楼梦里不是有句话吗,心有灵犀一点通嘛!”

“莎莎,我已经是山村野夫了,你条件那样好,人长得跟仙女一样。心地这样善良,用不着对我这么好,应该去追寻你的人生幸福呀!”

“哥,世界上只有你才是真心对我好的人,只有跟你在一起我才能安全和幸福。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哥,你抱抱我吧!我想把初吻奉献给你,”

“莎莎,我不能这样做,因为你太圣洁了,我不能玷污了你的灵魂!”

“哥,把我抱紧点,我好想俩人融化成一个人!”

“莎莎……”

我猛的一下醒了,发现裤裆湿渌渌的。用手一摸,沾了一手一种像清油一样透明,而且粘粘糊糊的东西啊!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遗精吗?我脸突然红了。幸亏没人发现,要不羞死了。

到了幺店子,我坐在上次靠墙的地方休息一下,向商店老板要了一瓢凉水喝后又继续赶路。五年前,是表叔让我在回家的中途第一次吃上饭的。他虽然遭受不白之冤,最终还是好人有好报,恢复了工作。提拔成了干部。让表弟顺利的上完初中。十有八九可能继续升学。

梁飞林是我在双桥小学第一个认识和关心我的表弟加同学

他长得像个懂事的小大人一样,脸盘不大不小,两个酒窝和一口洁白的牙齿,衬托出清纯,活泼,热情,谦和的性格。做事说话文文静静的,遇到棘手的问题总是低头沉思,然后作出正确的判断。让我们心服口服。穿的衣服不是太好,但挺干净。显得干练,成熟。一点不像乡下农村的孩子。

他学习成绩一直优秀,他的动力我猜想可能是看到父辈生活的艰难,为改变家庭命运在努力。他继续进步的各种条件是具备的。我想他一定会实现目标。我朝梁飞林家的地方望去,深深的遥祝他能一举成功,其实我在心里已经为他祝福了一千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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