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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不嫉妒!戚小沐撇了撇嘴,要不是常娥刚跟二恋男友分手没多久,她非得认定常娥正在暗恋史诗不可。 若问史诗最喜欢王灵哪一点,她应该会说一个字——柔。王灵的性子是很柔弱的,属于小鸟依人型,偏偏自尊心很强,柔弱的性子加上强烈的自尊,使她一旦有了心事往往只会在心里憋着,不会轻易说出来。她能感觉到戚小沐和常娥对她有看法,她心眼不大,不会对不喜欢自己的人有什么好印象,当即就在脑海中朝着戚小沐和常娥的脑袋划了两个大黑叉。但她依然笑呵呵的跟她们说话,只是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来史诗这儿了。 不管怎么样吧,王灵能在做客期间一直笑着,没有抬屁股就走,这说明她的脾气还是挺不错的,的确,她不轻易发怒,想发怒了也不轻易让别人看到,脾气是真的不错,这也是史诗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戚小沐除了在傅卉舒跟前常常表现的像个白痴,其他时候她还是挺敏感的。当然,在傅卉舒跟前像白痴不能全怪她,傅卉舒打小就压制着人家,动不动就赏赐人家鼻子一记金刚拳,不白痴也给揍的白痴了。 敏感的戚小沐隐隐地觉出王灵对自己和常娥好像有点厌恶,对傅卉舒好像也有点敌意,眼珠子一转,就明白了这种敌意因何而生——嫉妒啊吃醋啊同性相斥啊!厌恶自己和常娥就罢了,对傅卉舒有敌意还了得?戚小沐不装淑女了,不拘谨了,她使坏,吃饭的时候要么说“打是情骂是爱,史诗常娥很恩爱”,要么说“重庆山东南北天,千里姻缘一线牵,史诗常娥一墙隔,千年修来对头眠”,以让王灵淹死在醋里。 史诗在王灵跟前一向跟驯养完毕的大母狼似的温和柔顺通人性,有王灵在,她不愿表现出辣的一面,只能怒视戚小沐,一张脸黑了又黑。她黑着脸朝傅卉舒使眼色,让傅卉舒管管戚小沐,傅卉舒权当没看见,什么也不管。她倒是乐得让戚小沐捣乱,有戚小沐胡闹起码气氛能热闹点,她就爱看热闹。 在餐桌上常娥没法再跟戚小沐嚼舌头,不能嚼舌头就在嘴巴上拉拉链,嘴巴一拉上拉链,就激活了脑细胞,遥想完败的初恋二恋,一个三天一个七天,都没苍蝇的寿命长,叫人情何以堪?她没怎么听到戚小沐的那些胡说八道,只沉浸在“二次失恋”的情绪中不可自拔。千万别以为她很伤感,她不是一般人不能拿常理来看,别人失恋吃不下饭,她一失恋胃口就好,并且浑身舒坦——又踹了一个猥琐男,多么威武!她揣着自豪感只顾着大口吃饭,吃到辣椒就埋怨史诗不会做菜,史诗忍不住的跟她顶了顶嘴,倒也应了那句打是情骂是爱。 王灵的脸色稍微变了变,拿筷子的手无意中紧了紧。傅卉舒一看火候差不多了,就清风细雨的转了话题,问王灵业余时间喜欢干什么,王灵说喜欢学学法语。傅卉舒问法语好学吗?王灵说好学,接着咕叽咕叽的说了几句法语,然后大赞法语是多么的美妙动听,一边赞一边咕叽几句,咕叽完了也不解释嘛意思,戚小沐傅卉舒和常娥根本听不懂,一时间几个人都成了大文盲,听的一愣一愣的。史诗常跟王灵在一块儿,倒是能听懂几个词,但不多。在她们这群不知法语为何意的人面前,王灵的谈吐里带着明显的优越感。 若说戚小沐的捣乱是往史诗身上浇油放火,那么王灵的咕叽就是往整个餐桌上泼冷水,一盆冷水泼下来,餐桌上立刻出现了冷场。常娥可能觉得不够冷,挑挑凤眼,雪中送冰:“跟种地的谈方程式就能显得有学问?赛!懂方程式的还不会种地呢。” 王灵放下筷子,脸上挂了一层霜,餐桌上的气温又下降了十度。 史诗赶紧往常娥碗里夹菜,好赶紧堵住她那张大嘴。她不怪常娥,常娥那张嘴说放炮就放炮,她早就习惯了。她习惯了王灵可不习惯,看着史诗的动作,王灵的脸又寒了几分。 戚小沐眨巴眨巴眼,桌子底下踹常娥一脚,伸着脖子笑嘻嘻的对王灵说:“仙子刚分手,难受又空虚。听说你们学校帅哥挺多,给她介绍几个吧。” “好啊,”戚小沐是在给这种局面找台阶下,王灵不傻,就重新摸起了筷子。 气温总算回升了。 这顿饭吃的……史诗皱了皱眉,夹了一块土豆片放嘴里细细地嚼。 傅卉舒留心观察着史诗的表情,不多说话,轻轻叹了一口气,起身去厨房烧水。 戚小沐注意到傅卉舒在叹气,就尾随着她去了厨房,问她怎么了,傅卉舒说:“我替史诗担心。” “你替她担心什么?” 傅卉舒往水壶里接满水,说:“总觉着王灵把自尊表现的太明显,有时自尊太强了反而是掩饰自卑的表现。偏偏史诗在她面前又跟个猫儿似的……我说不清楚,反正她们两个相处的不自然。” “我也觉得不自然,看着别扭。” “难得你有这份眼力。” “当然,我谁呀!”戚小沐懒得操心别人家的闲事,就搂住傅卉舒的脖子,撅嘴:“卉舒卉舒,我嘴脏了,你帮我消消毒。” “吃你的咸鸭蛋去吧!” “我不,你帮我消毒。” “一边去!” “不!” 傅卉舒被她缠的没办法,就在她脸上亲了亲。 戚小沐十分不满意,耷拉出舌头来,嘴里跟长了个大瘤子似的呜囔呜囔的说:“是这里脏了!” 傅卉舒高举拳头:“还想挨揍是不是?” 戚小沐哼哼两声,把舌头缩回去,消停了。 谁都没想到,这顿饭成了王灵的催化剂。她是喜欢史诗的,也是害怕这种见不得光的感情的。与万万千千个女孩一样,她交男朋友,跟男朋友尝禁果,是为了逃避,也是为了测试——测试自己究竟喜欢男孩还是女孩,或者说,测试自己究竟正不正常。是的,与大众的想法一样,在根深蒂固的千年传统的潜移默化中,她觉得同性相爱不正常,这是件十分无奈又无可厚非的事。 她并没有测试出什么来,她不讨厌她的男友,也不讨厌跟男友在床上做运动,可是一想到史诗心里总会发疼,史诗在她心里的地位似乎是无人能够代替的,所以她跟男友分了手,跟史诗又重新联系,见史诗一如既往的对她好,她欢喜不已,也害怕不已。她比史诗大一岁,已是20出头的人了,对社会的残酷已经有所体验,她一边想要爱情,一边惧怕现实,在生活的夹缝里,带着苦味的暧昧和纠结应运而生。 跟史诗的朋友们吃了一顿饭,王灵有了危机感,史诗漂亮,喜欢她的人从来都不会少,史诗有个性,她想追求的人也大半能追到手,王灵怕史诗离开她,怕史诗对她不再百依百顺,于是在喜欢与现实之间,她选择了喜欢。 当晚她问史诗你喜欢傅卉舒么?史诗说卉舒是我最好的朋友,当然喜欢。她又问常娥呢?史诗说常娥像个孩子,不讨厌。她接着问我呢?史诗沉默。 王灵也沉默。沉默了半柱香的时间,她对史诗说,咱们交往吧。 史诗半天没回过神,等回过神来,王灵的舌头已经伸到她嘴里了。她没有迎合,也没有拒绝,喜欢了王灵这么多年,终于得到王灵的回应了,她却并没有想象中的晕眩,有的,只是清醒的触感。 她数着王灵的舌头在她嘴里挑了几下,在她嘴里搅了几下,她甚至没有闭上眼,目若朗星清晰明了的体验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吻——不苦,不甜,平平淡淡。 深秋了,冷风带着尖刺呼呼刮着,是冷风吹散了热情,还是热情里携带着冷风?她不知道。 回到家,她对傅卉舒说:“王灵说要跟我交往。” 傅卉舒问:“你答应了吗?” “我没答应也没拒绝,算是默认吗?” “应该算吧。” “卉舒,你吻过小沐吗?”史诗换着睡衣问。 “嗯,吻过。” “什么感觉?” 傅卉舒想到她跟戚小沐的那次舌吻,红着脸说:“心会跳,舌尖香香的,还挺好玩,不由自主的想多亲她一会儿,可是又憋的慌,我们都不会接吻呢。” 史诗瞪眼:“你们都吃舌头了,怎么还不表白?” 傅卉舒又想到了那个咸鸭蛋,砸砸抱枕,说:“那个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别提了!我跟她还有的熬呢!你呢?王灵吻过你了?” “嗯,吻过了,”史诗顿了顿,说:“我不会接吻,她很熟练,想让我配合,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她忘了我是初吻。我说不出什么滋味,或者,根本没滋味吧。” “你确定她不会再喜欢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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