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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碗 皮蛋很生气(第1页)

五月的荒北平原正是春季与夏季交替的时节,闷热的让人感觉随时都会窒息。汗水粘稠着单衣,使人烦躁不堪。

苏安之现在就是这样,原本一件麻布长衫现在就像是黏在身上一样,如果不是眼看荒北镇就在二十多里外,随时都可能遇上熟稔的商队或者镇民,怕影响了自己在荒北镇中的形象,他恨不得光着膀子在这该死的荒原上驰骋。

也亏得所骑之马是上好的丙等大马,如若换了一般的马匹可能真的是要望山跑死马了,到时候苏安之可就要靠着自己的脚程回到荒北镇了。

而此刻最为惬意的估计是身为宠物的皮蛋了,这只精明的有些过分的龙猫正蹲坐在那匹丙等大马的头顶,双眼紧闭如同老僧入定一般。说来也奇怪,一路上不论马匹如何颠簸,这小家伙居然都能安稳的蹲坐在这大马的头顶,巍然不动。

开始的时候苏安之不明白这只估摸着快要成精的宠物蹲坐在这个位置是为什么,要知道这家伙一身皮毛在这种日子可是一种负担。后来他实在好奇,就问了声说,皮蛋,你蹲在这马头上晒太阳不怕给烤了?

结果这只已经不能以常理来判断的宠物回过头,一双小圆眼珠里尽是鄙夷,冲着苏安之咕咕咕了几声后就不再理睬,而做为主人的苏安之脸上的表情却精彩无比。

皮蛋那几声咕咕咕的意思是你真傻,这么热当然不能躲你怀里,这马跑起来的时候马头都是风,我不在这里吹风凉快难道跑你头上?

给自己宠物鄙视了一番之后苏安之只能无奈的一笑,自嘲的想到可能上下五千年,做为穿越重生之后被自己宠物鄙视的家伙可能也就仅自己一个了。

自从和赵平阳等人分开后至今,苏安之已经独自在这荒北平原上赶了七天的路程,虽然这荒北平原对他来说宛如自家的后花园,但在如此闷热的天里逛花园也不是件舒坦事儿。

好在最后二十多里的路程不算太长,只是当苏安之远远看到那座熟悉到骨子里的小镇时,不禁勒马呆了许久。这还是自己记忆中的那座不设城墙的小镇么?即便离得远,苏安之也能看到围着荒北镇四周那一排排的木刺,那些木刺每一根都有他大腿的粗细。

做为一个资深的军事宅,苏安之当然知道这些木刺是防止马匹冲锋用的,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到还不至于让他惊呆在原地。让他惊讶的是原本不设城墙的荒北镇居然已经在四周筑起了土墙,虽然这些土墙只有一丈来高,而且看似也不怎么坚固,但是对于才离家尚不足月的苏安之来说实在是惊讶无比。

再驰马行驶的近了一些,看清那座原本只是摆设的城门多了一队大唐的士兵,城门之上还竖起了一杆唐字大旗。

这是被大唐接管的信号,又想起之前听王蒙说萧天何的五万大军已经奔赴荒北镇,如今看来是有备而来。只是苏安之实在不明白,这荒北镇虽然是通往天蒙两国之间的要镇,但是在军事意义来说根本不足轻重,毕竟这里一不能屯兵二不能中转,如果要死守这镇子的话,根本不可能。这萧天何好歹也是北方军的一号人物,怎么会做出如此愚钝之事?

进镇倒是没有任何阻拦,甚至连相应的盘查都没有,苏安之就这么骑着大马大大方方的进了镇去。

一近镇,皮蛋就咕咕咕地叫了几声,随后从马头之上一窜就不见了,苏安之倒也不担心,反正都回了镇里,这皮蛋在镇里可是比他吃香的多,估计又是跑去哪座山峦之上享受去了。

只是这一路行来镇里相比之前萧条了好多,原本热闹的市集如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商团顾客更是比商人还要少,甚至原本整日莺莺燕燕声不断的粉红街也是萧条的很,整条街上都不见一家窑子开门迎客,反而是远处的城墙底下到是热闹非凡,苏安之远远就看到有几个熟悉的面孔一边在相互嬉笑谩骂一边在搬着石块筑着土墙。

而做为荒北镇上唯一的一个酒馆,云来酒馆到还是开着,而且当苏安之骑着大马晃悠到酒馆门口的时候,那个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腿老板先是唉呀妈呀大叫一声,再看清苏安之那张带着熟悉笑容的脸之后才又满心欢喜的一瘸一拐的跑了上来。

“苏安之,你没死啊?”老吴围着苏安之转了一圈,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才接过苏安之手上的缰绳笑道:“哟呵,哪里弄来这么一匹宝贝?”

“虞山那个赵琪赵八两的。”苏安之见了老吴也由衷笑了起来,不管这个瞎眼瘸腿的老板平日里往哪绿蚁酒中掺了多少水,但是这六年来苏安之还是在这老吴的手下接到了不少活。如果说这荒北镇上最让苏安之上心的人,那么老吴和卖早点的顾小哥绝对是排在第一第二,至于谁是一谁是二,这很重要么?

老吴将马绳随意绑在酒馆门口的木桩上,也不担心这匹在荒北镇可以卖出天价的马跑了,一瘸一拐的跟着苏安之进了酒馆。

酒馆里就三四个客人,与招牌寓意中的客似云来完全沾不上边。

苏安之熟门熟路的跑去前柜里提了一坛绿蚁,又抓了一碟花生就这么站在前柜边上一粒花生一口酒的喝了起来。

对于苏安之这自说自话拿酒的行为,老吴早就见怪不怪了,也不气恼,反而自己也随便拿了个碗碟,给自己斟满后大口干了,才抹了抹嘴说道:“这道上都在说,你带着那群天蒙人在秦山山脚遇上了伏击,给人抄了个底朝天,我还寻思着啥时候去看看,看看能不能把你的尸骨给运回来,到时候戳骨扬灰一番,解了我这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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