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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美手(第1页)

城楼上旌旗招展,青灰色的城墙之上,是二层三重檐歇山式的城门楼,远远看着,仿佛一座巍峨青铜巨兽蛰伏在此。

垛口处,一白衫男子背手而立,含着淡淡笑意,望着官道上,渐行渐远的驴车和马车。

“公子为何要这么轻易地放沈娘子离开?却又派人送信给邱小云?”身后的宿池对自家大公子的行为有些茫然。

魏徵望着马车微微掀起的车帘,半张丽影一闪而过,笑了笑。“看着猎物千方百计地逃跑却又被抓回来,很有意思不是么?”

宿池打了个寒战。

“而且......”他勾唇,“我这个弟弟,虽然自小熟读儒家经学,却最是厌恶儒家那一套,什么君臣父子兄弟纲常,在他眼里,都是可有可无的累赘,这样的人,做起事来了无牵挂,好是好,却叫人难免心忧啊。”

“就好似没有刀鞘的利刃,没有缰绳的野马,不受控制,不受驱使,发起疯来,后果可是不堪设想,既然我要与他合作,自然希望他好好的。”他似真似假,似笑非笑,衣袍被北风吹起,好似谪仙,一声轻叹湮没在夹杂着北地苍茫的冷风里,“眼下幽州兵马大半都在他手下,若是这时候发起疯来,那可如何是好。”

宿池沉吟:“大公子的意思是,沈娘子是将军的刀鞘?可是沈娘子出身平平,虽然确实貌美,可是终究只是皮囊,天下美人数不胜数,将军连弑父都毫不犹豫,只怕未必会真的将一个女人放在心上。”

魏徵没有回答。

佳人渐行渐远,脑海里,少女小心谨慎的浅笑犹在眼前,不知为何,他总觉得,魏承对她的感觉,不一般。

一旦发现自己豢养的爱宠竟费尽心思地想要离自己而去——

魏徵心里生出一丝玩味。

“谁知道呢。”他笑了一声,摇摇头,转身下了城楼。

——

直到再也望不到那道巍峨的城楼,沈银霄和牙人分道扬镳,牙人得了五两银子又得了一辆马车,心里喜不自胜,沈银霄下了马车,爬上驴车,从既定的路线出发,转向往中山国而去。

路上也没敢停下来休息,和沈父沈母分食了带出来的饼,在车上烧了水,填饱肚子,不分昼夜地赶路,易水已经结冰,水面冻得足以支撑驴车行走其上。

两岸萧条荒芜,三三两两的行人里,驴车并不算太显眼,这也算得上是她一路逃命时的一丝安慰,她在车里换了一身褐色的粗布裙子,又将垂下的青丝挽起,用土色粗布包裹起来,梳成妇人发髻。

“爹爹,这里就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易水嘛!”一垂髫小童脸色通红,依偎在中年男人怀里,男人挑着扁担,带着家当和小儿过易水。

清脆的童声顺着冷刀一样的风,飘进她的耳朵里。

“爹爹,以后我也要做和荆轲一样的大英雄,就像魏将军,骑着大马,穿着铠甲,带兵打仗,保家卫国!”小儿手里拿着木刀,一边挥舞一边斗志昂扬道:“讨伐反贼!剿灭胡人!”

中年男人笑起来,笑声粗犷憨厚,“我家娃子有志气!”

沈银霄的心一瞬间有些空荡荡的,趴在窗沿看窗外的景色。

沈父看了看光滑的冰面,停了驴车,翻到几片粗布,跳下来将驴蹄抬起,裹上粗布防滑。

这条短暂的穿过幽州的冀州长河,曾有高渐离击筑,荆轲歌而和之的美谈,燕太子丹曾在这里,为即将刺秦的荆轲送行,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谚语也从此处传开,千年兴衰,留得下名字的都是史书里记载的大英雄,长枪利刃,英雄胆色,一杯冷酒下肚,自此在青史里留下一个伟岸背影。

少有人记得,燕太子丹为了笼络豪侠荆轲,备下美酒黄金,骏马佳人,燕太子使琴女奏乐,荆轲赞叹琴女手美,太子丹欲将琴女送于荆轲,荆轲推拒,直言只是爱其手,太子丹遂砍琴女双手,以玉盆盛之,送于荆轲,荆轲感动之甚,自此甘愿为太子丹效犬马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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