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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女友的网文大神1灵感枯竭抄女友稿子 (第1页)

陶睿潇洒快活地过完一世,穿到新世界时,所有的感情记忆已经全部抽离。

最好的感情淡化服务,保证了他每一世都能以最好的状态迎接任务。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坐在电脑前,电脑屏幕上是一个小说网站的界面。

系统已经扫描过周围,说道:【睿哥,房子里没有别人,就你一个,你可以放心地融合记忆了。】

陶睿闻言放松地活动了一下肩膀,不知道是不是坐久了,肩颈和腰背又酸又疼。

他往旁边扫了一眼,啤酒罐、饭盒、瓜皮、脏衣服,乱七八糟地扔了一地,这书房简直像垃圾堆。

他走出去看了眼客厅、又看了眼卧室,得,没一个干净地方,原主未免也太邋遢了点。

他把沙发上所有东西扔到地上,清理了个地方,躺在上面摘掉了眼镜。

原主大概近视二百度,突然摘了眼镜,眼前就有点模糊,这让视力极好的陶睿有些不习惯,闭上眼边休息边融合记忆。

原主陶睿是个网络小说作家,早期大火过,算出过名,看文看得久的对他都有印象,但现在的新读者没多少知道他的了,算是网文圈的“远古大神”。

这是因为在网文刚兴起的时候,对内容要求还不高,什么玛丽苏、脑残穿越、种马文,全都火过。那时候只要剧情有点意思,主角从头爽到尾,就算角色智商不在线也能火。

原主写的就是一篇吊丝重生得到金手指,变得有权有势收了十二位美女的故事。

因为他是最早一批写重生文的,又是靠金手指不停打脸攀升的爽文,当时一发表就非常火爆。

据后来的人分析,是因为这种文贴近生活,主角贪便宜、好色、要面子、爱出风头,显得特别真实。而主角靠金手指掌控自己的人生,就好像读者都跟着爽了一遍一样。

当时还没有套路文,所以原主恰好踩在点子上了,直接红了,还带动了一种套路。

所以原主写得很长,大概是因为他自己就整天幻想着不劳而获、美女环绕,写出来的内容特别生动。

文里有青梅、校花、女警、黑帮大小姐、女总裁等等,各种不同风情的美女,因为不同的事件被主角所救,芳心大动,最后甘愿和平共处,一起做主角的女人,甚至还有大被同眠这样的剧情。

当时网文管得不严,这样的剧情都能写,原主写了八百万字的长文,在销售金榜前十待了将近一年,还卖了版权出了书,在书店都能看到整整齐齐地一套,相当的风光。

后来他的书卖了游戏版权、漫画版权、网剧版权,加上好几个平台上架这本书给他的分成,扣税之后他还赚到了七百多万,可谓是一本封神。

好多圈内写手不管看不看得上他这种书,提到他也都是仰望他的高度,羡慕他的收益。

原主本来只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从小地方来燕京读书,毕业就失业,一直没找到工作,租在一个十平米的小房间里还要靠父母给生活费。

这下他赚了几百万,顿时飘了起来,在燕京四环买了个一百多平的三居室,还好好装修了一遍,配了上好的家电家具,直接花掉五百万。接着他又买了辆五十万的车,买了车库,买了几万块的电脑、椅子之类的,又各种吃大餐、约女生,从头到脚包装一新,竟然把那七百万花得差不多了。

原主当时是不着急的,毕竟他能赚啊,他厉害着呢。

但谁知道写重生套路的文遍地都是,他擅长的那种风格就火那一阵,他的第二篇小说根本没什么人气,还有老读者骂他换汤不换药,写不出新意没意思。

他第二篇只赚了几万块,正好网文受到关注,开始净网,他那篇种马文直接被锁了,再无收益。

他这才着急起来,又接连开了好几篇。金榜上什么文火,他就写什么,完全在模仿别人。

但他底子在那里,写别的类型根本不好看,简直可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

什么修仙的、古武的、星际的,他都尝试过了,一篇比一篇差,以至于他这个古早大神在论坛已经成了被群嘲的存在。

后来他每开一篇文,都有好奇的人去看几眼,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的文再没让人惊艳过,甚至再无法维持他富有的生活。他一个月只有几千块了。

原主刚富有,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落差?他干脆把全款买的房子拿去抵押,欠了一大笔贷款,拿贷款做花用。还学人家投资,他根本不懂,当然是赔得血本无归。

就这样,原主背着贷款,每月赚几千,在燕京生活越来越紧巴。他在大神群里有一个和他情况差不多的损友,那损友没他挥霍,存了一笔钱,雇了几个枪手写文,日更两万字,靠着高产量和不算太差的内容,算是在圈内混了个中等水平,就给他出主意让他也照做。

可原主试了两次都倒霉的没赚到钱,还要给枪手结稿费,赔进去不少,再没这么干过。

到了五年后的现在,就是陶睿刚才看到的那样,屋子里完全成了无能吊丝的居所。原主连贷款都要还不上了。

但原主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他打扮得人模狗样去参加同学会的时候,认识了被同学带去的亲戚家表妹。这个叫柯百灵的表妹还是大学生,读的教育专业,据说以后会当语文老师,长相也是温柔漂亮的。

原主即将三十岁,家里时常催婚,给他介绍的老家的姑娘,他一个都瞧不上。看见了燕京本地的柯百灵,他就动心思了,仗着自己之前写文成功的那股自信劲儿,还有写种马文练出来的各种追人手段,成功把人追到手。

之后他更是惊喜地发现柯百灵居然很喜欢看小说,自己闲暇时会写点小故事,文笔还很好。只不过柯百灵一直被父母要求好好读书,从来没想过要当个作者,写的东西都没有发出去,也没自信不觉得有多好。

原主却看出了她的优势,她头脑灵活,脑洞丰富多彩,写的不是套路文,金手指还特别出彩,一点不俗套,正是符合现在读者喜好的高标准小说。

原主想到了损友叫他找枪手的事,想了又想,哄来了柯百灵的存稿。

他说自己喜欢看,催她接着写后续剧情,然后自己将她的稿子发表了,当做了自己的文。

原主也是一开始就藏了心眼儿,觉得自己唯一红过的文被封了,后面一本比一本烂太丢脸,没告诉柯百灵他的笔名。只说他还不好意思爆马,要等以后彻底确定关系再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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